受惠萬戶 新北住家用房屋免稅現值提高

發佈時間: 2017-04-25 09:09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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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MyGoNews林湘慈/綜合報導】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,新北市原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9款規定,就住家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;因財政部於2017年3月修正簡化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作業之參考原則,經重行計算後新北市住家房屋現值免徵標準提高為「10萬4千元」,並適用於2017年期房屋稅開徵案件,全市計有1萬401戶受惠。 該處提醒,住家房屋現值10萬4千元以下免 稅,僅適用供住家用之房屋,若房屋現值低於免徵標準但有部分面積供非住家使用者,該部分面積仍要依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。另符合免徵標準後,有增、改建致房屋現值逾10萬4千元情事者,則需恢復課徵房屋稅。 出處網址:http://ppt.cc/mkGh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