忘記了嗎?北市逾500億遺產未繼承 逾期將充公

發佈時間: 2019-03-18 10:23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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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/03/16 13:03 文/記者朱語蕎 台北市地政局日前公告提醒,截至今年3月13日止,全市因未辦理繼承登記被列冊管理的土地有16548筆,面積逾269公頃、建物1986棟,依照2019年公告的土地現值計算高達561億元,提醒未辦理繼承登記的繼承人盡速辦理,逾期過久恐歸國有。 依照土地法規定,不動產所有權人死亡後,繼承人應於6個月內申請繼承登記,超過1年未辦理者,地政機關每年4月1日會公告繼承人應於3個月內,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登記,逾期未辦理者,即辦理列冊管理15年,若最後還是沒申請繼承登記,則由地政機關移請財政部國財署公開標售,標售所得之價款以專款儲存,繼承人得依法領取。 不過,若超過10年未領取該筆價款,最後將歸屬國庫,地政局表示,假設標售5次仍未標出,該筆財產即登記為國有,繼承人僅能向國財署依第5次標售底價按其法定應繼分分算發給價金,對繼承人權益影響甚大。 地政局提醒,未辦理繼承登記的土地及建物,公告資料會揭示於土地及建物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、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公布欄,及被繼承人原戶籍所在地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及村、里辦事處公布欄,地政局也提供便民措施,包括跨區收件、跨區辦理、申請代轉送遺產等,若繼承關係複雜,或人數眾多難以會同全體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,可由繼承人其中一人或數人,申請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共同共有,節省時間。